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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地下车库现场勘查车辆

日期:2021-05-13  作者:李佳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精神,512日下午,鸠江区法院法官对一起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现场勘查。


被告系经营二手车买卖交易的公司,原告于2019年从被告处购买一辆小汽车,交易价十四万余元。后原告在使用过程中偶然得知该车发生过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认为被告存在故意隐瞒的欺诈行为,遂向被告主张退一赔三。但被告认为其交易时并不知晓该起交通事故,不存在故意隐瞒的事实。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争辩激烈。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卞慧慧联系原、被告双方共同至现场查看涉案车辆现状,组织双方调解。


涉案车辆现停放在鸠江区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原告称车辆原先停在露天免费停车场,因天气渐热,为了避免阳光暴晒、减少车辆损耗,其在案件开庭后将车辆挪到地下停车场,自得知车辆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后一直未再使用。法官及双方当事人共同勘查了车辆现状。承办法官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分歧仍然较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鸠江区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融入到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二庭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