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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鸠江区法院开展“环境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

日期:2021-06-08  作者:焦颖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为了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六大行动, 64日上午,鸠江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织干警来到澳然天成购物中心广场开展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看到法院干警宣传环境保护法,我就过来了解一下,法院作了一件大事,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让我们一起来做环保行动派,共同建设美丽芜湖市…”一名路过的张姓市民倡议说。干警们刚一拉起环境保护的横幅,就有许多过往市民驻足了解相关内容,干警们热情的向群众讲解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义务等法律知识,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和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与来往群众互动,积极的向社会展现人民法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法官在活动中特别指出,鸠江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受理的环境资源类的民事案件包括以下几类: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物权保护纠纷;与自然资源相关的合同纠纷;与自然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环境侵权责任纠纷;环境公益诉讼纠纷。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下一步,鸠江区法院将立足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为高质量建设美好鸠江提供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民一庭   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