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鸠江区某包装厂法定代表人与其代理人将一面“人民法院为人民,断案如神显神威”的锦旗送到了鸠江区法院沈巷法庭,以表达对沈巷法庭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作风的充分认可和由衷的感谢。
2017年1月1日,原告鸠江区某包装厂与被告某陶瓷厂签订了《购销合同》一份,由原告向被告出售纸箱。2017年9月30日双方对账,确认货款数额五百余万元,双方财务人员分别在对账单中签名确认。后被告拒绝支付相应货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货款。因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在对账单中签名的人员系被告公司的员工或被告授权对账的人员,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认为一审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案件重审中,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证据材料,了解到该案的关键点在于查明对账单中签名人员许某的身份,这对案件审理结果有重大影响,为此,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依原告申请开具调查令前往社保局、银行查询,经多方努力,终于与许某取得联系,其人在远在福建打工,因年底疫情影响,无法出庭作证。承办法官积极利用“云上法庭”,通过网络视频开庭审理,证人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完成作证,最终法院在查明事实、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依法判决被告给付货款五百余万元。经被告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法官办案的肯定,更是鸠江法院每一位干警为民办实事的真实写照。沈巷法庭将继续履行“司法办民、公正司法”,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诚信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沈巷法庭 季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