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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细致化纠纷,上门服务显真情

日期:2021-09-28  作者:周云峰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近日,汤沟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考虑到女方患有精神残疾,表达能力以及行动能力有限,该案承办法官在接手案件时坚持以调解为主,努力化解纠纷。最终在多方努力下,案件得以调解顺利结案。

男女双方于2015年结婚,并于同年育有一子。在怀孕生产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女方身体不适,女方在生产时突发脑出血,致使其生产完后就一直瘫痪在床,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后在父母的照料下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2020年,双方就因婚内“扶养纠纷”起诉至汤沟法庭,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完结。二审期间,男女双方父母还因扰乱法庭秩序被处以行政处罚。同年,男方又以离婚纠纷向汤沟法庭提起诉讼,案件经过审理判决不准离婚,20217月,男方再次提起诉讼。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承办法官闫法官在接手案件时就积极的与双方代理律师沟通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

在承办法官以及代理律师,社区干部多方努力下,案件于8月份第一次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就在承办法官制作调解书时,双方当事人又临时反悔,致使调解工作搁浅。而后承办法官进一步做原告的工作,并跟被告阐明法律事实以及相关判例,最终于9月顺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趁热打铁,为了保证案件顺利结案,考虑到女方当事人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一行不辞辛苦,牺牲中午休息时间,来到沈巷镇女方家中指导其签署调解协议,随后又陪同其来到银行清点财物,案件得以顺利办结。

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为当事人考虑,既考虑法律依据,同事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从多方入手,最终得以圆满结案。充分体现了办案人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办案理念,让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汤沟法庭  周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