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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法院举行律师调解员聘任仪式暨培训大会

日期:2021-10-21  作者:刘慧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为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全面提高办案质效,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1020日下午,鸠江区人民法院举行律师调解员聘任仪式暨培训大会,为来自七家律所的36名律师颁发聘书并进行业务培训。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朝阳对律师调解的工作机制和流程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人民调解员代表季必梅做了表态发言,她表示担任人民调解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强调解业务和技巧的学习,积极配合法院、法官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鸠江区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张朝阳院长强调:建立律师调解员制度,积极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力争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从而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建立一条更便捷、更灵活和低成本、高质效的司法服务途径,是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同时也为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和信访压力建起一道“防火墙”,必将对加强诉源治理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同时,他对各位律师调解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准确提炼矛盾双方在事实和法律上的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充分运用自身非官方但专业的特殊身份,提高人民群众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认同度;三是进一步发挥律师的实践优势,积极运用自身办理过的成功案件和典型案例,努力提高诉前调解案件的成功率。最后,希望律师调解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积极履职、依法调解、有效衔接,取得实效,切实将部分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实质性化解。法院也将继续强化与调解律师的有效对接,建立各项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总结、推广各位律师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好方法、好经验和好成果。形成具有鸠江法院特色的律师诉前调解模式,更好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聘任仪式结束后,鸠江区法院就工作规范、具体工作流程、诉调对接中的注意事项、操作技巧等进行了培训。

                                    

                                     立案庭  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