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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闹出烦心事,法院诉讼解纠纷

日期:2021-10-28  作者:陶呈成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事业的发展,房屋买卖交易频繁,随之而来的家装纠纷也愈来愈多。家庭装饰装修关系千家万户,而家装市场鱼龙混杂,很多装修公司都是所谓的“皮包公司”,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选择失误,导致装修纠纷频发。近期,鸠江区法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家庭装修纠纷案件。

郑某是一个90后的小伙,前几年在父母的帮衬下购买了一套新房。今年年初,郑某与女朋友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遂着手准备装修房屋作婚房使用。几经考察,郑某最终在朋友的推荐下选择了一家装修公司并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3个月内完成所有装修任务。

一开始,郑某与设计师等均沟通的非常愉快,合同签订后,郑某按照约定很爽快的支付了前期的装修款,装修公司也依约如期进场施工。因自身工作繁忙,经常需要出差,此后,郑某并未过多的关心装修进度。一个月后,郑某前来房屋查看装修进度,发现水电都未完成。了解后才发现,装修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拒绝继续施工。此后,郑某及其家人多次找装修公司老板沟通装修事宜,老板答应加快施工进度,但三个月过去了,房屋也仅仅是完成了水电和部分木工,大部分工程还未开始。眼看着婚期越来越近,郑某焦急万分。此时,装修工人告知郑某,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装修公司目前已人去楼空。得知此消息的郑某第一时间赶往装修公司的办公地址,发现大门紧闭,门口聚集了很多前来索要材料款的供应商,而老板的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多次尝试联系无果的情况下,郑某找到当初介绍该装修公司的朋友,最终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装修公司老板,并就目前已完成的装修工作价格形成了一致意见。此后,郑某将该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多收取的装修款,同时赔偿其各种损失数万余元。经过审理,法庭支持了其解除合同、退还多收取的装修款的诉讼请求,因损失部分没有举证证明,故予以了驳回。

法官们在审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家庭装饰装修案件的纠纷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装修质量纠纷,二是工期问题纠纷,三是工程款给付纠纷,四是增项认定及造价纠纷。之所以会出现各种纠纷,原因在于装饰装修市场鱼龙混杂,装修公司门槛准入太低,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压低价格回避隐蔽费用,合同约定的内容粗糙容易产生分歧以及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证据留存意识不强导致诉讼中举证困难。对此,法官提醒各位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得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内容完备的装修合同,千万不要为了图便宜省钱而最终赔了更多的精力和金钱。

 

                           民一庭   陶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