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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7民初1195号湖北皮皮鸭食品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日期:2022-03-23  作者:送达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22)皖0207民初1195号

湖北皮皮鸭食品有限公司

原告安徽笃信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皮皮鸭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46006.65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50%,也即年利率5.55%,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案件材料。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作为被告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庭: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承办法官:卞慧慧             电话:0553-5968505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路口

本公告于2022323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