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所联动化纠纷,司法确认促履行

日期:2022-09-19  作者:周云峰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近日,鸠江区法院汤沟法庭办理了一起因工亡事故引起的司法确认案件。在处理该起案件时,汤沟法庭与汤沟派出所积极合作、充分配合,秉承着高效便民的工作态度,以最快的速度保证了最高的效率。为了更好的巩固司法确认的成果,汤沟法庭为此专门派出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确认,案件得以顺利办结。

张某在芜湖某电梯公司承建的工地上安装电梯,由于牵引绳断裂导致张某从高处坠落死亡,死者家属在开发区管委会、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汤沟镇派出所以及汤沟法庭的协调下与该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电梯公司一次性补偿张某五位直系亲属1560000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慰问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丧葬费一切费用,五位家属签署谅解书并无条件协助电梯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由于双方当事人快下班时才达成协议,警民联调中心还未来得及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考虑到当事人得的特殊情况,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和汤沟法庭的工作人员分头行动,一边制作调解文书,一边帮助当事人准备申请司法确认相关材料。在制作询问笔录期间,法庭工作人员发现张某的父母由于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未能来到调解现场。秉承着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汤沟法庭张川庭长决定由法庭工作人员上门确认调解协议相关事由。

为了帮助当事人尽早履行调解协议,尽快拿到补偿款,法庭工作人员第二天一早来到张某家中。由于二位老人听力情况不是很好,但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逐条为张某父母讲解协议内容,最后由二位老人签字确认。当天,双方当事人就拿到了法院出具的裁定文书,纷纷表示一定积极履行调解协议。

近年来,随着诉源治理、化解纠纷的各项行动不断开展,通过各方的努力调解,越来越多的矛盾在诉前都能得到有效的化解。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增强、法律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希望法院能够出具相关的文书对当事人的权益进行保障。为了更彻底的化解矛盾、巩固调解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司法确认程序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当事人在向相关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时一定要将有关材料准备齐全,同时注意申请的截止时间。

 

 

                               汤沟法庭  周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