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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07民初2760号安徽冠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日期:2023-05-15  作者:送达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23)皖0207民初2760号

安徽冠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原告芜湖易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冠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7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款项50000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分两块计算,以25000元为基数,按照每天万分之一的标准,自2022年1月20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以25000元为基数,按照每天万分之一的标准,自2022年2月20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3月15日,合计为218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案件材料。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作为被告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庭: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承办法官:闫尚昆   电话:0553-5968505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路口

本公2023515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