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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07民初2925号朱晓伟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日期:2023-05-17  作者:送达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23)皖0207民初2925号

朱晓伟:

原告黄建安与被告朱晓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19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57000元;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以57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3、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办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案件材料。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作为被告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官:段天妹              

联系电话:0553-5968675

本公2023517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