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7执恢301号
吕桂元、方以君: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与蔡木凤、方蔡雅、吕桂元、方以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执行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07执恢301号拍卖裁定书、评估报告送达通知书、征求拍卖机构告知书以及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中信房估字[2023]B-0126号”评估报告(标的为芜湖市三山区碧桂园镜湖春色635#楼1单元1803室,评估价50.32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不提异议,你在异议期满后五日内到本院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选,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拍卖芜湖市三山区碧桂园镜湖春色635#楼1单元1803室不动产以抵付债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夏程福 17755333236 0553-5859629
本公告于2023年6月14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