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0207执1910号
张金萍: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宗军与被执行人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宗军向本院提交申请书,要求追加你作为被执行人。因无法用其他方法向你们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户籍查询结果复印件、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工商档案、3份追加被执行人裁定书案例等执行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