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7执恢258号
芜湖红星模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芜湖市金湾资产管理委员会与被执行人芜湖红星模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07执恢258号拍卖裁定书、芜湖诚兴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芜诚资评报字[2023]第150号资产评估报告,机器设备评估总价为7502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拍卖芜湖红星模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以支付案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法官 0553-5859629
本公告于2023年10月17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