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7执恢656号
芜湖鑫力门窗有限公司、王勇、刘保华: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支行与被执行人芜湖鑫力门窗有限公司、王勇、刘保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07执恢656号拍卖裁定书、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出具的皖天源[2023]房估字第S0171号评估报告,房产评估总价为410.2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拍卖芜湖鑫力门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芜湖市湾沚区明珠花园01幢01、02、03、04、07、08、09、10室及5幢106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1002961、2011002963、2011002962、2010008278号)以支付案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法官 0553-5859629
本公告于2023年10月17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