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7执异29号
上海泽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洁与被执行人上海泽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洁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追加上海泽府法定代表人徐达为本案被执行人。现已裁定:
一、追加徐达为(2019)皖0207执2148号的被执行人;
二、徐达应在承诺的122000元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张洁履行(2019)皖0207民初271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务。
因无法用其他方法向你们送达执行裁定书等执行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公告于2023年11月10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