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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07执463号芜湖恒泰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成章建设有限公司追加材料送达公告

日期:2023-12-11  作者:送达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21)皖0207执463号

芜湖恒泰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成章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芜湖市华业架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芜湖恒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华业架业有限公司认为被执行人芜湖恒泰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芜湖恒泰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分立芜湖成章建设有限公司且芜湖恒泰建设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匹配的设备、人员、项目、业绩等公司资产全部转移至芜湖成章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现向本院申请追加芜湖成章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芜湖成章建设有限公司在其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因无法用其他方法向你们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执行异议通知书等执行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们应在公告期满之日三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三份,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答辩,责任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本公告于2023年1211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