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7民初7172号
陶林友:
原告汪开锁与被告陶林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汪开锁于2024年2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陶林友的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汪开锁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汪开锁撤回起诉。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111.5元,由原告汪开锁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07民初717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承办法庭: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宣霖 电话:0553-5968502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路口
本公告于2024年2月28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