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第十六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第二十届市级文明单位、第八届市级文明街道、第十一届市级文明社区、第十届市级文明村镇的通报》(芜文明【2024】3号),鸠江区人民法院荣获“第十六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系该院连续四届获评此项荣誉称号。
近年来,鸠江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一手抓审判执行主业、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创建工作深度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
鸠江区法院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弘扬司法文明,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政治部 曹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