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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皖0207破12号芜湖宝汇确定管理人决定书

日期:2024-07-04  作者:送达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24)皖020712号

 

2024年5月20日,本院根据汪力的申请,裁定受理芜湖宝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6月29日,经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摇号确定北京隆安(芜湖)律师事务所担任芜湖宝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本公告于202474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