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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他山之石”,琢“发展之玉”——鸠江区人民法院赴滁州考察学习“枫桥经验”

日期:2024-07-25  作者:陈龙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为交流工作经验,互相借鉴提高,进一步探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723日、24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晶带队,先后前往南谯区人民法院、天长市人民法院考察学习。


考察组一行实地参观了乌衣法庭诉前调解室、互联网法庭、党性教育馆、法治体验馆等场所,听取了乌衣法庭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诉源治理、完善党建引领及深化人民法院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经验介绍,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行了细致交流。

考察组一行先后考察铜城法庭、南郊法庭、党建文化长廊、诉讼服务中心等地,实地感受了天长市人民法院建设亮点、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运行特点、矛盾纠纷调处人员机构配置整合优点等常态化建设举措和方法,并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如何在芜湖进一步探索实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参观期间,部分法官利用天长市法院在线庭审系统远程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通过此次考察学习,考察组表示,南谯区人民法院、天长市人民法院在争取辖区党委政府支持、找准法庭定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诉源治理、推进多元解纷等方面均有着丰富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并表示将以本次考察学习为契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接下来,鸠江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通过“走出去”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大胆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法庭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优作风、更实举措,推进鸠江区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沈巷法庭  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