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长江大保护 ——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速调结

日期:2024-07-29  作者:季玲玲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近日,鸠江法院审结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鸠江法院首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2022年,江某违反法律规定,将公司产生的150吨稀硝酸,交由他人通过暗管向长江干流非法排放。经鉴定,江某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失67.5万元。公诉机关认为江某违法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情节严重,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江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诉请江某承担公益诉讼赔偿67.5万元并承担惩罚性赔偿67500元。

庭审中江某表示真诚悔过,愿意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江某一次性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7.5万,并承诺对本次污染环境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结案并当场履行,确保了生态环境的补偿修复、环境保护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鸠江法院将在不断实践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贯彻落实好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刑庭 季玲玲